为了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方便行政许可事项查阅、检查,特建立行政许可工作目录管理制度。
一、凡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机构均要建立行政许可目录。
二、行政许可目录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台帐和行政许可事项形成的案卷卷内目录。
三、工程科、综合科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均以行政许可工作目录为检索依据。
四、行政许可工作目录要做到内容齐全、格式规范。
五、行政许可目录台帐要分年入档,行政许可事项卷内目录要随卷入档。
六、工程科、综合科要与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机构建立行政许可目录的交接互验制度。
七、工程科、综合科要在每年1月20日前对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机构形成的行政许可台帐督促入档,并分类统计汇总,并将统计汇总数据提交作为形成年度工作总结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