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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防办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 | | 为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相关科室、机构间的行政许可工作的协调配合,特建立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一、相关科室和机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对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的统一调度,做到全局一盘棋。 二、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坚持同步交叉审查、服务和并联审批基本原则。 三、相关科室和机构要加强信息互通,注重资源共享,协调好资料的传递与交接。 四、对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提交、审查等可能推迟行政许可进度和时限的,上线科室和机构要及时告知下线科室和机构,并报请相关领导及时协调调度。 五、对行政许可工作涉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如协助市直相关部门把关、向市直相关部门提交资料或出具相关意见),各行政许可项目的分管领导负责与市直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并督促主管的科室和机构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六、相关科室和机构在行政许可工作方面的协调配合情况要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科室、机构评先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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