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主持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市人民防空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对我市人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强化人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知晓度,从根本上推动人防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强化人防工程建设,及时积极探索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的“两防一体化”工作;三是要强化人防资金管理,依法征收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和设施维护费,并加强人防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
会议还要求,市人民政府应按照今年国发4号《意见》的要求,重点解决好区县(市)人防机构问题,做到人防机构单设,人员单列,进一步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