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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防教育 增强防患意识(一) | | | 人防教育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是国家“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动员和组织群众”的措施之一,是国家对公民施加影响,使其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各种活动。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时期人民防空的任务、地位和作用,现代高技术空袭兵器的袭击杀伤破坏特点和防护措施,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毁伤因素和防护方法,识别防空警报和危险区,疏散隐蔽撤离技能,使用人防工事的方法和程序,制式防护器材使用方法,简易防护器材制作方法,应急自救互救及消除空袭后果的一般知识等。人民防空教育的目的是要求人们学会防空应急、保护自己的技能要成为城市人民防空能力的一部分,是一种实际技能教育。 一、人防教育是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的组成部分 城市人防整体防护包括目标防护和城市居民防护两部分组成。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城市人防整体防护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即有良好的防护工事和设备、实时响应的防空报知系统、严密的组织指挥和动员体系、训练有素的人防专业队及熟悉防护技能的公众群体等。如果有警报不懂正确响应,有工事不会正确利用,有组织不能遵守纪律,形不成完整的人防防护能力。因此,要发挥城市人防整体防护的作用,人是决定因素,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国防意识、掌握了人防的应急知识和防护技能时,才能发挥城市整体防护效能,取得预期的防护效果。通过人民防空教育使公众增强了国防意识和人防观念,掌握了防空的应急知识和防护技能,同时提高了人防整体防护能力。许多国家民防的建设,把掩蔽工事建设与民防教育训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民防普及教育和民防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了民防综合防护能力。比如,瑞士仅全国性民防训练基地就有57个,要求20—65岁的 公民都有民防义务,都要接受民防教育,并规定男的16岁,女的17岁可志愿参加民防训练。人民防空防护措施是否奏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空袭杀伤因素的熟悉程度及对防护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取决于人防教育训练的效果。平时又可以在防空防灾一体化中得到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应该像抓人防工程建设、人防组织指挥建设、人防通信警报和人防信息化建设一样抓好人防教育,增强城市人民防空整体防护能力。 二、要不断规范和深化人民防空教育 (一)明确教育内容。《人民防空法》规定的教育内容有:“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公民了解人民防空的目的是“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教育要让公民了解人防的性质,“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防教育内容要服从国防需要,而国防需要又是不断发展的;人民防空教育和其它人防工作一样,要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以上《人民防空法》规定的相关教育内容,为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制定教育计划提供了依据。 (二)普及教育面。《人民防空法》规定:在校学生、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人员和其他人员等都要人民防空教育。我们以前突出了在校学生的教育,忽视了社会的公众教育,使人民防空教育出现了许多空白点,导致人防教育面不够普及,不利于公民素质的提高,更不适应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的需要。国外民防教育是全民性的,如韩国规定,17~50岁男性公民都要接受民防教育训练。国外在全民接受教育的同时,还拓宽了民防教育的内容和内涵。把防自然灾害、防工业事故、防火防毒、防恐怖活动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战时防空袭有机结合,使民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广义民防。充分体现平战结合,实现了防空防灾一体化。现代战争,由于高科技的介入,陆、海、空、天、电五维一体,基本上没有前方后方之分。要求人人都要掌握一定的防空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普及人防知识,人民群众懂得了“核化生”武器的杀伤特点,了解了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空袭的基本特征,掌握最基本的自防自救、互消互救等技能,对经受战争空袭磨难有了一些必要的心理准备,一旦预战争空袭发生,就能做出正确判断,有效利用人防工事和设备,达到个人及目标防护之目的。总之,人民防空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民防空教育要做到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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