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
(一)人事秘书处协助管理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指挥通信处拟定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保 障全省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组织省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民防空的重要目标;指导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参与城市的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战时亿防空的组织指挥等有关工作。
(三)工程处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研究拟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制度;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管理,对城市和重要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功能转换、效益论证。
(四)财务管理处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决算,对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五)法规宣教处研究拟定我省人民防空的政策法规并对国家和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腾事项;制定亿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亿防空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