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依法行政、依职履责,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率,特建立行政许可工作检查制度。
一、工程科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负总责,综合科要积极予以配合。
二、行政许可工作检查的实施,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普查与抽查要形成完整的纪录。
四、行政许可工作检查的结果要向有关办领导和行政办公会报告。
五、行政许可工作检查的结果要与被检查的科室和机构见面,对需要整改的内容要出具书面意见。
六、责任科室和机构对需要整改的内容在整改后要向工程科和相关领导文字汇报整改情况。
附件5
常德市人防办
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为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相关科室、机构间的行政许可工作的协调配合,特建立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一、相关科室和机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对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的统一调度,做到全局一盘棋。
二、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配合坚持同步交叉审查、服务和并联审批基本原则。
三、相关科室和机构要加强信息互通,注重资源共享,协调好资料的传递与交接。
四、对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提交、审查等可能推迟行政许可进度和时限的,上线科室和机构要及时告知下线科室和机构,并报请相关领导及时协调调度。
五、对行政许可工作涉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如协助市直相关部门把关、向市直相关部门提交资料或出具相关意见),各行政许可项目的分管领导负责与市直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并督促主管的科室和机构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六、相关科室和机构在行政许可工作方面的协调配合情况要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科室、机构评先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6
常德市人防办
行政许可工作督办制度
为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特建立行政许可工作督办制度。
一、工程科、综合科、政务中心窗口负责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行政许可工作督查督办。
二、工程科主要负责行政许可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机构是否依责、按时限实施行政许可;政务中心窗口主要负责多科室、机构共同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衔接的协调和督办;综合科主要负责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督办。
三、督查督办情况归口到工程科,由工程科不定期实行督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四、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机构要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严格按督查意见整改,并将整改意见以文字形式报工程科。
五、对需要告知督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的,由工程科负责以文字形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