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项目
(一)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三)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
(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条
二、行政职权流程图
1、拆除人防工程:
流程图序号:1 承办科室:人防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7800725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