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本办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本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设在综合科(人防办公大楼4楼(412室和420室)。
2.联络方式及办公地址。办公地址:朗州北路;联系电话:7800736、7800131;传真:7800131;邮政编码:415000;电子邮箱为:410fzy@163.com。
3.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提出申请
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常德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办综合科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办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cdsrfb.gov.cn。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本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办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办受理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权利人提交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受理人可代为制作。
三、申请处理
本办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作以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办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办掌握范围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的,经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去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常德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